关于开展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听课的通知
为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,及时准确了解课堂教学情况,根据《365上市公司官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》,学院于本学期全面开展教学督导听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督导听课对象
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全体任课教师
二、督导听课规则
1.督导专家随机抽取任课教师的一节课进行听课。
2.每位任课教师至少被听课两次。
3.听课查阅材料:教案、授课计划、教学日历、学生平时成绩表、教材或实训(实验)指导书等。
4.听课结束后,督导专家对每位被听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,并将听课反馈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。
三、督导听课分工
序号 | 部门 | 课程类型 | 督导专家 |
1 | 现代邮政学院 | 理论 | 胡丽峰、崔爱红 |
2 | 金融学院 | 理论 | 张洪芬、冯惠娟、黄红艳、降艳琴、王琦、龚雅洁、吕庆 |
3 | 现代物流学院 | 理论 | 胡丽峰、崔爱红 |
4 | 智能工程学院 | 理论 | 胡丽峰、崔爱红 |
5 |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| 理论 | 胡丽峰、崔爱红 |
6 | 会计学院 | 理论 | 胡丽峰、崔爱红 |
7 | 马克思主义学院 | 理论 | 于金青、张博超、赵素娟 |
8 | 外语教学与国际交流部 | 理论 | 杜崇东、吴园园 |
9 | 基础课教学部 | 理论 | 胡丽峰、崔爱红 |
10 | 其他部门 | 理论 | 胡丽峰、崔爱红 |
11 | 全体部门 | 实训 | 胡丽峰、崔爱红 |
四、相关要求
各部门应严格教学组织管理,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工作,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意识和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主体责任。任课教师应积极配合督导专家听课工作,听取督导专家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。